崔家国主任作客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解读《反间谍法》:守护国家安全 发布日期:2023-06-28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崔家国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邀请,作客CCTV1《今日说法》栏目,针对新修订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间谍法》的重点和亮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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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图片   崔家国主任在节目谈到《反间谍法》第六十四条:“行为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因行为人实施间谍行为从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获取的所有利益,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追缴、没收等措施”,指此处追缴、没收等措施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行为人本身,还包括其近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员。如果行为人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这也体现了此类行为在立法中采取了教育挽救的立法价值取向。在反间谍工作当中,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都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反间谍法》的修订和施行,对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同时,也提示各位朋友,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可疑迹象,可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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